2024/07/29
一、改革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李克强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的目标要求,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2018年5月,国务院在北京等15个城市和浙江开展改革试点。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国范围推开改革工作。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3月29日,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对各地编制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2018年试点工作开始后,省政府即安排住建厅积极跟踪试点省市改革工作,多次前往住建部专题汇报,赴浙江考察学习,研究起草了《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8年11月份征求了14个市州住建、规划等部门和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的意见。2018年12月,根据住建部安排组织14个市州政府和住建、规划、发改等部门负责人共44人前往重庆参加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结合住建部起草的《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培训会精神,对我省的实施方案再次作了充实完善。
2019年2月,常正国副省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实施方案》向参会的各省直部门和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再次征求意见。2019年3月8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全省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社会感受度,研究完善了我省的实施方案。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按照常正国副省长的指示,省住建厅依据国办《实施意见》和住建部《编写要点》,结合国务院韩正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我省《实施方案》。3月29日,再次向26个省直部门(中央驻甘单位)和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征求意见。4月16日,常正国副省长召开由相关省直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我省《实施方案》,经会议讨论,意见全部达成一致。4月19日,经十三届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后,报住建部审核并根据住建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19年5月 日正式印发。
三、改革内容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四、主要目标
2019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省、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类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线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类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类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2019年底前,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与国家审批管理体系的高度融合统一。
五、主要措施
第一,统一审批流程。一是精简审批环节,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以及审批时限。制定省和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推进并联审批。以前都是串联审批,一项批完再批一项,前后用时特别长,这次改革要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施并联审批。三是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按照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各地结合实际对项目审批流程图要进一步细化。四是实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和联合验收,压缩整体审批时间。五是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一些评价评估事项,过去是按项目进行审批,现在可以由政府提前进行区域评估,就不用每个项目都再开展评估评价。
第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所有审批都在一个系统上实施。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省级主管部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打破“信息孤岛”,形成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
第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就是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以前是各部门分散设立窗口,现在要统进统出,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按照清单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
第四,统一监管方式。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和市场禁入措施,增加不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建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主体的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对中介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虽然不属于政府行政审批,但却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环节。此次改革要下大力气全面整顿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市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在所有中介机构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中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和时限。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对中介服务推行入驻备案、合同网签、服务评价、信息公示等制度,用信息化手段对中介服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收费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六、审批流程阶段划分和牵头部门
改革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我省《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划分及各阶段牵头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七、保障措施
这次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至关重要。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改革的时间要求、目标要求、内容要求和质量要求,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会商会审协调,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审批全过程透明公开,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三是要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督查考评,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五是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改革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文件链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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